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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巢湖三里厂房土地出租出售 第2页
出租集体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租赁合同无效
2012年8月1日,中山市某合作经济联合社(下称“经联社”)与宋某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经联社将其所有的位于辖区内某石场6.2362亩的土地出租给宋某,用于五金堆放。宋某在合同租赁期间搭建了厂房和变压器,并将厂房租予某塑料厂。后经相关部门现检查,以上建筑均无规划、报建手续。2019年5月5日,经联社向宋某发出通知,认为宋某违反规定,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且长时间拖欠租金,解除租赁...
擅自出租集体土地是否构成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
按照我国土地的性质划分,土地分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按照用途划分,土地可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土地管理法》第2条第3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不“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涉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刑法》第228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