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明确!到2025年!再签3个百亿元、4个50亿元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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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巢湖经开区促进“双招双引”工作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双招双引”工作部署,切实增强招商工作成效,以高质量“双招双引”工作推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促进全区“双招双引”工作制定如下意见。
到2025年,累计实现签约项目不少于200个,其中百亿元大项目3个,50亿元以上大项目4个,10亿元以上大项目15个,亿元以上项目90个。新引进新型研发机构3家以上,新增省级以上各类创新平台15家以上。
聚焦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新文旅“四新”产业方向,明确“核心项目—产业链—产业融合—产业集群”的招引路线,做好龙头项目建链、配套项目补链、集群发展强链。新能源方面围绕碳达峰、碳中和,重点招引新能源汽车上下游配套产业、光伏太阳能及大规模储能、氢能及燃料电池和关键部件、功率半导体,在功率半导体和氢能领域实现突破,进一步提升项目层次。新材料方面围绕行业应用和国产替代,重点招引锂电池材料、轻量化合金、功能性膜材料、高分子聚合物改性、先进陶瓷材料等,进一步提升项目能级。新医药方面依托现有生物医药产业园载体平台,围绕生物医药、高端医疗器械、医美健康产业进行布局,逐步形成项目聚集。新文旅方面重点招引度假酒店、康复疗养、高端会务、主题游乐等,打造集健康养生、文体艺术、休闲娱乐于一体的世界级旅游度假区。
(一)落实顶格推进机制。重大项目由委主要负责同志牵头顶格洽谈、协调、推进,形成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委分管负责同志配合、部门联动跟进落实的顶格推进机制,加快推动重点项目签约、开工、投产。
(二)实行产业专班机制。对照合肥市16条重点产业链,结合我区“四新”主导产业,各职能部门及东鑫集团成立专业招商小组(附件1),建立产业链专班,结合本部门职能开展产业研究、项目招引、企业服务。实行项目专员跟踪服务,从项目接触、洽谈、签约、开工建设直至建成投产,全过程“一个窗口”对外。
(三)建立科学决策机制。落实《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项目落户制度》(附件2),项目引进由各部门联合并联审批,根据项目建设所需土地资源、环境容量、能耗容量、配套条件,全方位权衡项目质量,严把项目入区关。重大项目聘请行业专家学者、投资机构、基金公司等第三方机构专业人士进行专家评审。
(一)开展委托招商。落实《安徽巢湖经开区委托招商工作实施方案》(附件3),利用专业机构、社会团体、行业组织等渠道资源,委托开展专业招商。
(二)开展资本招商。加强与投资管理机构对接,提升资本招商市场化、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资本撬动效应与赋能作用,强化资本招商。
(三)开展产业链招商。研究梳理重点产业“白名单”企业,建立重点招商企业名单,围绕上下游产业链绘制招商地图,精准开展产业链招商。
(四)开展以商招商。积极与区内外龙头骨干企业负责人对接,充分调动企业家交际广、朋友多、信息灵的优势,以他们的现身说法吸引和带动更多的外商来区投资。
(一)充分利用金融工具。发挥国有资本引领作用,做大做强国有投资平台,用好“资本+招商”“资产+招商”的招商运作模式,支持引进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和高质量项目。充分发挥金融机构贷款、租赁、担保等各类金融工具在推动项目中的组合作用。
(二)灵活运用政策支持。将普惠政策、专项政策、上级政策与“一事一议”政策之间有机结合,出台《招商引资项目导则》,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给予项目政策支持。存量企业(含本土企业)技术改造或扩产新增项目,视同新招商引资项目给予政策支持。
(三)优化资源要素配置。通过依法收回、项目嫁接、二级市场转让、增加投资、收储等路径盘活存量低效工业用地。加大标准厂房建设力度,固定资产投资低于3亿元的非总部类、非核心类制造业项目入驻标准化厂房。统筹利用能耗指标、铸造产能、存量土地等稀缺资源,引进高质量核心产业链项目。
(四)提升团队专业水平。加强招商人员培训,定期开展产业发展、金融知识、谈判技巧、宣传推介等方面业务培训,打造一支业务精、作风强、服务好的专业化队伍。
(一)加强日常考核督查。加强新签约项目、拟开工项目、已开工项目进展情况督查,将项目实际进展与目标进度作为调度督查重点,借督查抓调度、传压力。
(二)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将“双招双引”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综合考核和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标准。对因主动作为、创新性开展工作出现失误或偏差的,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容错纠错,切实保护和鼓励在“双招双引”工作中敢干事、会干事、勇担当的干部,树立以实绩论英雄、用干部的鲜明导向。
安徽巢湖经开区专业招商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工作部署,我区开展专业招商行动,为确保专业招商行动取得实效,结合各部门岗位职责制定本方案。
结合开发区专业招商工作实际,立足自身职能,聚焦聚力“双招双引”,围绕合肥市16个重点产业链延链、强链、补链,运用资本的力量、市场的逻辑,开展专业招商活动。
投资促进局、经贸发展局、财政局(国资局)、建设发展局、度假区管委会、合巢产业新城、东鑫集团结合各自职能开展专业招商工作,同时明确人员成立8支专业招商小组。
1. 新能源及新一代信息技术招商小组。组长:投资促进局李凡;小组成员:沐栋梁、危鸿绪。
2. 新医药招商小组。组长:投资促进局左建波;小组成员:周克勤、姚磊。
3. 服务业及增资扩能招商小组。副组长:李程;小组成员:张柯、王瑞。
4. 上市公司及金融平台招商小组。副组长:张钦;小组成员:周晴。
5. 商业住宅及建筑业招商小组。组长:建设发展局刘昱;副组长:胡传义、倪晋宝;小组成员:陈朝贵、汪国云。
6. 新文旅招商小组。组长:度假区管委会孔飞;副组长:王勇军、胡小娇;小组成员:黄雪莲。
7. 新材料招商小组。组长:合巢产业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徐龙生;小组成员:胡宾宾。
8. 互联网电子商务及软件招商小组。组长:徐晏军;副组长:章凌霄;小组成员:巫义明、王秋阳。
八支专业招商小组分别围绕分工领域开展招商工作,包括:
1. 各专业招商小组所在部门负责本部门招商小组服务保障工作,配合招商小组完成目标任务。
2. 各专业招商小组工作进展情况由投资促进局进行统计,实行动态管理,每月对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3. 区委领导负责协调、调度、推进分管部门专业招商小组的招商引资工作,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4. 招商工作开展所需费用从委招商经费列支,费用支出参照《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委招商相关经费使用办法》执行,赴市外招商须提前向投资促进局报备。
5. 对工作开展优秀的小组,给予一定奖励,具体奖励方案参照《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执行。
安徽巢湖经开区招商引资项目落户制度(试行)
为推进我区要素资源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提高工业用地及厂房利用效率和效益,形成产业聚焦、布局集中、用地集约的发展格局,现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准入制度。
1. 属国家《产业发展指导目录》鼓励类项目。
2. 符合合肥市及我区产业定位、发展规划及安全生产、环保要求。
3. 项目必须在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并且在开发区缴纳各项税款。
(1)新能源:新能源汽车整车及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零部件;氢燃料电池及其材料;无人驾驶、车联网关键软硬件;光伏电池及组件;分布式能源、大规模储能;其他碳达峰、碳中和领域产业等。
(2)新医药:生物创新药、仿制药与制剂;高端医疗器械;医美健康;基因创新。
(3)新材料:半导体、新型显示、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医疗器械等产业领域的新材料及其工艺设备。
(4)新文旅:文化旅游与大健康产业、文体产业、科技产业等相结合的集文体、康养、购物、娱乐为一体的文化旅游产业。
(5)互联网及软件:互联网、软件、呼叫中心等信息技术;动漫、游戏、电子出版物、电子商务服务等数字内容。
1. 投资强度: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亩,战略性新兴产业可放宽至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亩。
2. 财政贡献:自项目正式达产之日起年税收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亩。
3. 开发区现有新增用地少、单位产值高、税收贡献大的增资扩产项目。
4. 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金额在1亿元人民币以下且实际供地需求低于50亩的产业项目以及初创型项目原则上不供地。
1. 符合开发区产业发展方向的租赁厂房项目,正式投产后,年税收不低于200元人民币/平方米。
2. 其他战略性新兴产业或产业链上的关键环节项目;成长性好、财政贡献大的项目;科技水平高、技术优势明显的高新技术项目。
成立区项目并联审查工作组。工作组由委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小组成员为财政局、经贸局、建发局、投促局、社会发展局、东鑫产发、税务局、环保局、自然资源规划分局等单位负责人。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投促局,由投促局负责工作组办公室日常事务,负责收集汇总招商引资项目情况,督促开展项目评审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须在收到项目牵头部门提供的入园项目登记表、优惠政策次日内,以书面方式反馈立项、环评、能评、安评、选址、优惠政策等方面初步意见。
开发区各专业招商小组积极对接行业协会、各地商会、入园企业和基金投资人等各方资源,构建多种招商信息收集渠道,做好投资项目信息的收集和储备。
各专业招商小组主动对接意向投资项目,对于符合园区产业定位且投资意向明确的项目,确定项目责任人全程跟踪服务。项目责任人要认真了解项目背景资料,核查有关信息,跟进项目投资方提交《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入园项目登记表》(附表)。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由项目责任人牵头组织2人以上考察小组,对项目投资方运营总部或生产基地进行实地考察。重点考察企业核心团队、生产场所、产品设备和实验场所等,收集投资方各项资质证明、纳税凭证等资料,核实修正《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入园项目登记表》有关数据并建立投资项目档案。一般性租赁项目实行部门并联会签并由分管招商委领导审批;供地项目及“一事一议”项目须召开项目并联审查工作领导小组会,涉及部门成员参会,并形成会审意见。
重大项目由投促局组织专家或委托专业机构对项目进行评估、尽调,并形成书面意见报管委会。对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民营企业50强、中国制造业500强及省内大型骨干企业直接投资的项目,可列入引进重点项目,直接报管委会。
专业招商小组成员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项目投资方进行磋商,重点围绕投资额度、场地需求、建设内容、扶持政策、要素保障和投产后的产值、税收等内容进行谈判,并形成初步投资协议。
供地及“一事一议”项目,投促局根据项目洽谈结果提请管委会主任会议审定,重大项目需要报合肥市政府审定的,报合肥市招商引资项目政策审定小组审定。
一般性项目由个专业招商小组成员单位代表管委会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一事一议”项目由管委会领导代表管委会签订投资合作协议。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暂定1年,根据试行情况,每一年评估更新。
目标明确!到2025年!再签3个百亿元、4个50亿元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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