蕞新!巢湖这里征地184亩用于成片开发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经巢湖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如下: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权属、用途
1、征收范围:该项目位于中庙街道境内,东至经九路、南至农田、西至农田、北至半岛大道。
2、面积:约 184.083亩,其中农用地约181.419亩、建设用地约2.664亩。
3、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庙街道龙桥村委会中梅村民小组、旭东村委会小陈村民小组、河西村委会金村村民小组。
本次拟征收地块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巢湖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规格和数量等进行调查,请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调查期间同步开展对该项目征地行为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请广大村民代表和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积极反馈意见。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自2022年5月25日至2022年6月8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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