蕞新!巢湖3宗土地公示!
巢湖市房屋投资租赁管理有限公司以划拨方式取得位于巢湖市黄麓镇老烔中路以南、健康路以东、花塘路以西、规划路以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领取证号为皖(2021)巢湖市不动产权第0042274号的不动产权证,面积为93689.66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2021年11月24日巢湖市土地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第9次主任(扩大)会议根据巢湖市房屋投资租赁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的申请(办理93689.66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划拨补办出让手续),原则同意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补办出让方案,即:依据合肥市人民政府165号令的规定,以2021年11月9日为评估时点,按评估价居住100.8万元/亩,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该宗地权利人巢湖市房屋投资租赁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该权利人须向市财政缴纳出让金7082.9383万元;出让年限为住宅用地70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杨庆生以划拨方式取得位于巢湖市天河街道官圩社区裕溪路25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08年8月7日领取证号为巢国用(2008)字第01714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面积为92.15平方米,用途为住宅,使用权类型为划拨。
根据巢湖市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书,被执行人杨庆生、陈恩芳名下所有的位于该处的房产需抵偿给刘兆勤、吴本贵。2021年11月24日巢湖市土地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第9次主任(扩大)会议根据刘兆勤、吴本贵提出的申请(办理85.64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划拨补办出让手续),原则同意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补办出让方案,即:依据合肥市人民政府165号令的规定,以2021年10月13日为评估时点,按评估价居住166万元/亩,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该宗地权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该权利人须向市财政缴纳出让金10.66218万元;出让年限为住宅用地70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3、巢湖市电影公司以划拨方式取得位于巢湖市向阳路东侧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号为巢国用(91)第001409号,面积为3652.96平方米,用途为办公、住宅,使用权类型为划拨。
周成从电影公司购买了部分建筑物,并于2006年1月25日办理了房屋所有权登记,面积1058.52平方米。根据巢湖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周成名下坐落向阳路电影公司1-3层的房产及其相关权利需过户至巢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巢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26日在淘宝网将该处资产拍卖给王成雨。现王成雨因办理不动产权转移登记要求办理划拨土地补办出让手续。
2021年11月24日巢湖市土地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第9次主任(扩大)会议根据王成雨提出的申请(办理425.77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划拨补办出让手续),原则同意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补办出让方案,即:依据合肥市人民政府165号令的规定,以2021年11月1日为评估时点,按评估地价商业167.9万元/亩,办公158.4万元/亩,同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该权利人王成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该权利人须向市财政缴纳出让金56.4884万元;出让年限为商业用地40年、办公用地50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稿件来源:巢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巢湖买房参考平台 《巢湖楼市》
版权声明:本文由网络蜘蛛自动收集于网络,如需转载请查明并注明出处,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