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0718)
二、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07-09至18号、巢土存出[2006]第7号地块:申请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07年7月19日向我局提出书面竞买申请。经审查,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7年7月20日11: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挂牌时间为:
07-07、08号、07-19号地块:申请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07年7月9日向我局提出书面竞买申请。经审查,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7年7月10日11: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根据报名人数确定具体出让方式。以拍卖方式出让,拍卖时间为2007年7月11日上午10:00时;报名人数不足3人,即转为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期间继续接受报名申请,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07年7月26日11:00时。挂牌时间分别为: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认竞得人。
五、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拍卖)地点在巢湖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巢湖中路180号,物资大厦4楼)。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7年6月22日起到巢湖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获取。
七、联系电线;联系人:许先生、刘先生、胡先生。巢湖市国土资源局二○○七年六月二十日
注:1、本次出让的工业用地沿城市道路及各支路不得建设办公用房;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占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项目用地范围内建设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工业项目建设要严格控制厂区绿化率,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不得建造“花园式工厂”。2、以“毛地”方式出让的地块,出让范围内经批准收回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附属物拆迁补偿,均由受让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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