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人民法院关于巢湖市夏阁镇工业集中区厂区内的土地房屋及建筑物和机械设备(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巢湖市永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所属三宗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和机械设备。土地使用权面积共计6688㎡,约10亩,土地使用权证号分别为:巢国用(2013)第1260号、巢国用(2013)第1261号、巢国用(2013)第1262号,出让,工业用地,土地剩余使用年限:45.41年;办公用房一栋,砖混结构,2011年建成,建筑面积1002.24㎡;厂房四栋,2011年建成,建筑面积共计4209.11㎡;机械设备一批。
整体拍卖,评估价:9179908元,二拍保留价:7343927元,保证金:70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安徽盘龙企业拍卖集团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安徽盘龙企业拍卖集团有限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蕞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1、标的房产设备等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负责清场,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财产权自拍卖成交确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2、标的房产尚未办理产权证;3、标的厂房、设备等现为使用状态;4、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以现状交付,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等依照相关部门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均由原业主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12月7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 “公拍网”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2018年1月10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巢湖市人民法院(地址:巢湖市健康东路)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安徽盘龙企业拍卖集团有限公司咨询。
法院地址:巢湖市健康东路东苑新村对面
拍卖辅助机构:安徽盘龙企业拍卖集团有限公司
辅助机构地址:合肥市包河滨湖新区福州路3588号易菲堡大厦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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