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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经巢湖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如下: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权属、用途

  (一)征收范围:该项目位于卧牛山街道境内,东至健康园小区、南至公园路、西至映月湾安置小区、北至健康西路。

  (二)面积:约13.89亩,具体地类、面积以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三)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卧牛山街道贾塘居委会蔡岗居民小组、湖光居委会大湾居民小组、西圣居委会鲍墩居民小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映月湾安置小区配套道路建设。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规格和数量等进行调查,请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调查期间同步开展对该项目征地行为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请广大村民代表和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积极反馈意见。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自2022年8月25日至2022年9月7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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