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余名员工成“个体户”齐鲁制药公司接受虚开发票套取资金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丁爽)2月21日,中国裁判文书网于2024年12月发布的一则判决书引发关注,齐鲁制药有限公司(简称“齐鲁制药公司”)卷入其中。
依据判决书,2019年12月至2021年9月,巢湖医统天下健康咨询有限公司(简称“巢湖医统公司”)在无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向齐鲁制药公司及其关联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13925份,价税合计13.51亿元。
齐鲁制药官网发布的信息显示,齐鲁制药有限公司是齐鲁制药集团下设子公司之一,涵盖了抗肿瘤、心脑血管、抗感染、精神系统、神经系统、眼科疾病的制剂及原料药生产。公司拥有粉针剂、冻干粉针剂、小容量注射剂、片剂、胶囊剂、颗粒剂、乳膏剂、喷雾剂、滴眼剂等各类上市制剂产品。开发了软胶囊剂、口溶膜剂、预灌封注射剂等新型制剂产品。同时从事化学合成、生物化学合成、冻干及溶媒结晶等多种原料药生产。
判决书指出,2018年8月,冯立欣利用齐鲁制药公司有套取资金用于账外支出及其他目的的需求,在巢湖市注册成立巢湖医统公司,与齐鲁制药公司达成合作协议。
根据判决书,按照巢湖医统公司安排,齐鲁制药公司提供徐红蕊、束永进等三百余名员工的身份信息,于巢湖市成立多家个体工商户并开设银行账户,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公章均由巢湖医统公司统一保管、使用。之后,齐鲁制药公司在没有接受任何药品推广服务和药品交易的情况下,按月提供对应资金需求的开票信息、资金回流账户等内容。巢湖医统公司生成结算单,并向齐鲁制药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同时,巢湖医统公司委托财务管理公司代理上述个体工商户,以结算单金额的91%向自身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齐鲁制药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收到发票后按照结算单金额转账至巢湖医统公司,巢湖医统公司再按照结算单金额91%转账至齐鲁制药公司各省事业部实际掌控的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中,完成资金回流。
根据判决书,2019年12月至2021年9月,巢湖医统公司在无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向齐鲁制药公司及其关联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13925份,金额共计12.74亿元,税额共计7647.58万元,价税合计13.51亿元。
公开信息显示,齐鲁制药集团2023年实现销售收入389.6亿元,上交税金32.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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