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招商人有奔头!巢湖市出台新政高质量推进招商引资工作
近日,《******巢湖市委办公室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巢湖市2018年招商引资考核办法的通知》出台,通知指出,要进一步科学评估招商绩效,抓紧抓实项目招引,推进项目建设提质增效,有力加强经济新常态下的招商引资工作,更好促进招商引资在冲刺“高质量千亿制造业”目标中发挥重要作用。
此次考核奖励范围包括全市招商引资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乡镇、街道、园区、市直单位,驻外投资促进局,社会组织机构及个人等。考核指标主要有三个要素,即招商引资总量、新引进大项目、新签约项目。其中,招商引资总量是指省外实际到位资金和外商直接投资之和;新引进大项目包括工业大项目、现代服务业大项目及农业大项目,具体界定依据2018年《合肥市大项目招商引资政策导则》执行;新签约项目指年度新签约的投资总额在1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或5000万元以上的服务业项目,必须以当年新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本为依据。同时,市委、市政府年中或其它专项工作中新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列入考核内容。
单位奖项设置在全面完成下达的年度招商引资任务指标的基础上,采取百分制考评和加减分考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分经开区、一类乡镇、二类乡镇、三类乡镇、街道、市直单位六类设置奖项,获奖单位将被授予招商引资年度“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奖励金额由3万至15万不等。除“先进单位奖”外,还根据成合肥市下达的目标任务、利用外资、新引进且实质性开工(或运营)大项目等情况设立“突出贡献奖”“利用外资先进单位奖”“大项目团队奖”“境外世界500强项目奖”。
通知明确,对乡镇、街道、居巢经开区和市直单位年度从事招商引资工作成绩突出人员,授予“招商引资工作先进个人”称号,给予每人3000元奖励(原则上不突破25人);鼓励社会组织、个人积极参与招商引资工作,市委、市政府对在当年度引进单个工业大项目,投资总额在5亿元以上并实质性开工建设且当年实际到位资金不少于1亿元的,授予“优秀招商引荐人”称号,给予每人(团队)5万元奖励。
通知强调,招商引资考核坚持奖惩结合,把招商引资工作实绩作为干部考核和任免使用的重要依据,未完成考核任务的乡镇(街道)、居巢经开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当年不得评先评优。除对招商引资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单位给予物质奖励外,对优秀干部加大培养使用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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