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宗地块约765亩涉及巢湖这些区域!土地征收公告发布!
2021年8月31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以皖政地〔2021〕434号文件批准,黄麓镇临湖社区小吴、塘头许、下黄居民小组,桐荫社区大戴、黄庄、路张居民小组,花塘村委会长源、庙黄、周黄、东倪村民小组,芦溪村委会九疃村民小组,建中村委会刘疃村民小组;夏阁镇大庙村委会上周、山王、山北陈村民小组,竹柯村委会小丁村民小组;柘皋镇板桥村委会小陈、分路埠村民小组,栏杆集镇栏杆社区栏杆集、三房、大李、上头胡、鄞坊、东黄村民小组,烔炀镇新桥社区王继岱、刘家滩居民小组,亚父街道书桥社区亚光一队居民小组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31条规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公告如下:
本次征收土地位于黄麓镇、夏阁镇、柘皋镇、烔炀镇、栏杆集镇、亚父街道境内,具体如下:
地块一:位于黄麓镇临湖社区境内,东至农道、南至农田、西至水塘、北至农田。
地块二:位于夏阁镇大庙村委会境内,东至云华大道(原竹平路)、南至农田、西至农田、北至农田。
地块三:位于柘皋镇板桥村委会境内,东至农田、南至农田、西至农田、北至板桥村部。
地块四:位于夏阁镇大庙村委会境内,东至道路、南至农田、西至夏阁河路、北至农田。
地块五:位于栏杆集镇栏杆社区境内,东至全椒、南至空地、西至肥东、北至空地。
地块六:位于黄麓镇桐荫社区境内,东至左岸春晓、南至半岛大道、西至黄麓大道、北至老烔中路。
地块七:位于黄麓镇花塘村委会境内,东至农田、南至治中路、西至农田、北至老烔中路。
地块八:位于黄麓镇花塘村委会、芦溪村委会、桐荫居委会境内,东至富煌集团、南至治中路、西至华泰龙腾、北至老烔中路。
地块九:位于夏阁镇竹柯村委会境内(东至农田、南至殷家山路、西至下汤路、北至农田)、大庙村委会境内(东至云华大道〈原竹平路〉、南至村道水泥路、西至村道水泥路、北至排洪沟)。
地块十:位于黄麓镇花塘村委会境内,东至经三路、南至农田、西至塔山路、北至农田。
地块十一:位于亚父街道书桥社区境内,东至空地、南至前进路、西至新华龙府东侧围墙、北至亚光路。
地块十二:位于黄麓镇桐荫社区、建中村委会境内,东至黄师路、南至华地置业、西至黄麓大道、北至观湖苑。
地块十三:位于黄麓镇花塘村委会境内,东至平顶山路、南至农田、西至花塘路、北至农田。
地块十四:位于黄麓镇花塘村委会境内,东至雷氏科技公司、南至农田、西至周黄村路、北至宏源电器。
地块十五:位于烔炀镇新桥社区境内,东至半岛大道、南至太和路、西至烔黄路、北至烔河。
本次征收土地总面积764.92亩(农用地612.37亩、建设用地150.92亩、未利用地1.63亩),其中:
地块五:面积153.70亩(农用地51.78亩、建设用地100.29亩、未利用地1.63亩)。
地块六:面积225.76亩(农用地203.60亩、建设用地22.16亩)。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两个区片标准,按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32号)文件执行。
⒈夏阁镇、柘皋镇、栏杆集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补偿标准为土地补偿费18392元/亩,安置补助费27588元/亩,合计45980元/亩;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土地补偿费14713.6元/亩,安置补助费22070.4元/亩,合计36784元/亩。
⒉黄麓镇、烔炀镇、亚父街道:农用地和建设用地补偿标准为土地补偿费19160元/亩,安置补助费28740元/亩,合计47900元/亩。
由巢湖市房屋征收办公室按照《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规定》(巢政〔2015〕107号)文件组织实施。
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巢湖市被征收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合政秘〔2021〕6号)文件规定补偿。
被征地农业人员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和养老保险安置。其中:养老保险暂按巢政〔2007〕47号和居政〔2008〕48号文件规定办理。如有新的社会保障措施出台,按照新的保障标准执行,具体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解释为准。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巢湖市人民政府组织对被征收土地实施征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阻扰。
(二)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合肥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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