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经济开发区花山工业园内一宗工业用地、地上九幢在建工业用房整体打包拍卖公告
巢湖市经济开发区花山工业园内一宗工业用地、地上九幢在建工业用房整体打包拍卖公告
安徽同赢锂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管理人定于2022年8月8日上午10时至2022年8月9日上午10时止(竞价顺延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安徽同赢锂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管理人,监督单位: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网址:)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安徽同赢锂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巢湖市经济开发区花山工业园内秀湖路(在建)北侧、花山路西侧资产:(1)土地使用权一宗,土地使用权证号:巢国用(2013)第2355号,工业出让土地性质,使用权面积40013.96平方米(约60亩),使用权年限至2063年5月10日止;(2)在建工业厂房九幢,建筑物总规划建筑面积66187.04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厂房、办公等配套,钢混结构。前述资产为整体打包拍卖,明细以现场现状为准。
评估参考价:4773.66万元,起拍价:4773.66万元,保证金:400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及其整数倍。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管理人已委托安徽盘龙企业拍卖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组织项目拍卖相关工作,包括对上述标的物的咨询及组织实地勘验,根据预约情况,由本标的辅助拍卖机构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蕞后部分。勘验时间为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5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蕞高的竞价人获竞买成功。
1、拍卖标的存在查封,拍卖成交后管理人将协助买受人解除查封。
2、巢湖市人民法院于2017年2月20日作出(2017)皖0181破申1号裁定,裁定受理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诚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安徽同赢锂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7年7月24日指定北京大成(合肥)律师事务所作为安徽同赢锂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管理人。巢湖市人民法院受理安徽同赢锂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后,安徽同赢锂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未向管理人移交账簿、文书等资料,管理人未接管到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向买受人提供相关权证原件,若过户需要,拍卖成交后管理人可协助买受人办理。
3、该标的地面建筑物属在建工程,烂尾工程状况,未经竣工验收,可能存在质量、安全等方面的问题。标的物以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请亲自实地勘验、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情况,未去实地勘验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拍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本次拍卖标的物信息仅供竞买人参考,以竞买人自行调查核实为准。
4、根据管理人与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沟通,以及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徽巢湖经开区分局向巢湖市人民法院出具的《关于巢湖市人民法院询问国有土地使用权处置条件的复函》,竞买人受让拍卖标的物后,对标的物的使用在产业政策方面需符合安巢经开区四新产业主导方向,竞买人应提前向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进行报备;拍卖标的物项目建成过后,不得改变用途,不得对外出租,不得对外分割销售或转让;受让人承诺不得以股权转让或其他任何形式转让土地,否则,国土部门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
竞买人在竞买前请自行向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徽巢湖经开区分局了解竞买人资格问题。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因竞买人资格的问题导致拍卖标的物无法过户,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六、竞价标的如若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2年8月1日前向辅助拍卖机构提交经管理人确认的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方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8月1日前通过辅助拍卖机构与管理人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在竞买前请自行向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徽巢湖经开区分局了解竞买人资格问题。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竞买人明知不符合竞买资格或者条件依然参加竞买,且在成交后未能在合理期限内取得相关部门标的物过户变更批准手续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获得竞买成功的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作为竞购标的物部分价款,余下成交价款应于拍卖结束后15日内支付,由买受人账户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安徽同赢锂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管理人;账号:2874;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政务区支行),注明“破产案号:(2017)皖0181破申1号;款项性质:破产拍卖款”)。
十一、获得竞买成功的买受人须三日内到辅助拍卖机构安徽盘龙企业拍卖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福州路3588号易菲堡大厦四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单》,买受人在规定期限内付清成交价款,持项目结算单据和《拍卖成交确认单》至管理人处办理后续产权过户和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全部作为破产企业的资产处理,辅助拍卖机构将会同管理人向破产受理法院报告,重新组织项目拍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重新拍卖成交价低于原成交价的,其差额部分由原买受人补齐,同时,原买受人还须承担项目重新拍卖所产生的费用。辅助拍卖机构和资产管理人保留进一步追诉的权利。
十三、本次网上公开竞价《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标的物相关文件已在京东网破产强清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管理人已就前述标的物相关文件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资产处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四、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竞买须知》。
管理人联系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288号置地广场A座41层
辅助拍卖机构:安徽盘龙企业拍卖集团有限公司
辅助拍卖机构咨询电线、夏经理,0551-
安徽同赢锂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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