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槐林镇沐集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巢湖市槐林镇沐集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1项目名称:巢湖市槐林镇沐集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巢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巢湖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槐林镇沐集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巢发改综字[2020] 618号
1.4招标人:巢湖市槐林镇人民政府
1.5项目业主:巢湖市槐林镇人民政府
2.1招标项目名称:巢湖市槐林镇沐集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9招标范围:本项目位于槐林镇沐集,占地约11亩,总建筑面积约9000平方米,主要建设2栋标准化厂房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补充答疑文件全部内容。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蕞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蕞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蕞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3.9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合肥市人社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6)投标人被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限制在合肥行政区域内承接新的工程项目且在限制期内的。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招标文件费用采用网上支付。如无网上银行帐号,请及时前往银行办理(本系统目前支持以下银行网上支付服务: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徽商银行)。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
4.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6月30日08时30分(同获取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开标地点: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3号开标室[巢湖市太湖山路原老党校(阳光花园小区大门对面)]。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招 标 人:巢湖市槐林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联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系统电线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巢湖市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科
地址:太湖山路市党校原办公楼,阳光花园小区大门对面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责任自负。
投标人如需开具标书工本费******,在项目开标次日后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9.3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13: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10.投标保证金账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支行
原项目名称:巢湖市槐林镇沐集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原项目名称:巢湖市槐林镇沐集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巢湖市槐林镇沐集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招标答疑
现对本项目补充答疑如下:一、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2报价文件编制要求”中新增第(6)项内容,内容如下:
)不可竞争费构成及计费标准均应按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安徽省建设工程不可竞争费构成及计费标准的通知》(建标〔2021〕42号)及《关于调整合肥市建设工程不可竞争费构成及计费标准的通知》
合造价〔2021〕5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计价依据的确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现行有关标准与规范,工程所在地的省、市工程定额和工程造价的规定以及工程造价信息要求。1.2 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属不可竞争费率,具体如下:
(1)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合造价[2018]13号)及《关于调整合肥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合造价[2019]1号);
.蕞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编制要求
4.1蕞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如下:(1)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4)《关于贯彻执行2018
[2018]13号)及《关于调整合肥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合造价[2019]1号);4.5措施项目费按本招标文件中的措施项目清单,根据拟定的招标文件和常规施工方案确定。对于施工机械设备的选型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条件,本着经济实用、先进高效的原则确定。措施项目费依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确定,复杂项目需按专家论证后的方案编制。
不可竞争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排污费)按本招标文件中的不可竞争项目清单编制确定。
投标报价参考编制要求5.1投标报价编制参考依据如下:
1)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2018]13号)及《关于调整合肥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合造价[2019]1号);5.5措施项目费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结合第5.1款编制依据确定。投标人对招标人所列的措施项目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增补。
5.6不可竞争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排污费)根据工程量清单不可竞争项目,结合第5.1
计价依据的确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现行有关标准与规范,工程所在地的省、市工程定额和工程造价的规定以及工程造价信息要求。1.2
特别说明:本次招标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和环境保护税费率属不可竞争费率,本项目投标人报价时的不可竞争费率以招标人公布的蕞高投标限价中计取的费率及本答疑为准。
(2)《关于贯彻执行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合造价[2018]13
[2019]1号)、《关于调整合肥市建设工程不可竞争费构成及计费标准的通知》(合造价〔
号);4.蕞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编制要求4.1蕞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如下:(1)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安徽省建设工程不可竞争费构成及计费标准的通知》(建标〔2021〕42号);
(4)《关于贯彻执行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合造价[2018]13号)、《关于调整合肥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合造价[2019]1号)、《关于调整合肥市建设工程不可竞争费构成及计费标准的通知》(合造价〔
4.5措施项目费按本招标文件中的措施项目清单,根据拟定的招标文件和常规施工方案确定。对于施工机械设备的选型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条件,本着经济实用、先进高效的原则确定。措施项目费依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确定,复杂项目需按专家论证后的方案编制。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中挖或填土石方量大于5000m³的大型土石方工程,措施项目费率按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应费率乘0.6系数。4.6不可竞争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税)按本招标文件中的不可竞争项目清单编制确定。招标人编制蕞高投标限价时,已按《关于调整合肥市建设工程不可竞争费构成及计费标准的通知》(合造价(2021) 5号)计入招标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费用。5
(1)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安徽省建设工程不可竞争费构成及计费标准的通知》(建标〔2021〕42号);
(4)《关于贯彻执行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合造价[2018]13号)、《关于调整合肥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合造价[2019]1号)、《关于调整合肥市建设工程不可竞争费构成及计费标准的通知》(合造价〔
5.5措施项目费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结合第5.1款编制依据确定。投标人对招标人所列的措施项目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增补。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中挖或填土石方量大于5000m³的大型土石方工程,措施项目费率按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应费率乘0.6系数。5.6不可竞争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税)根据工程量清单不可竞争项目,结合第5.1款编制依据确定,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不得调整。投标人应承诺投标报价中已包含招标文件公布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费用。
三、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商务文件投标函第(7)项部分内容进行修改,修改内容如下:原内容:(7)投标报价中已包含招标文件公布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用,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农民工工资、扬尘污染防治进行办理专户设立、工资支付等事宜。
现修改为:(7)投标报价中已包含招标文件公布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用及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费用,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农民工工资、扬尘污染防治进行办理专户设立、工资支付等事宜。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附件:巢湖市槐林镇沐集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招标答疑.pdf
巢湖市槐林镇沐集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项目名称:巢湖市槐林镇沐集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6月9日
巢湖市槐林镇沐集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仟零叁万捌仟肆佰肆拾元壹角贰分(¥:20038440.12元)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联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巢湖市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科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联系人:耿科长,联系电线。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提起异议的日期。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
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有效线索、难查证的;5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合法来源渠道的;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联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1
巢湖市槐林镇沐集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2021AMMGZ00275巢湖市槐林镇沐集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人已经确定。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人民币贰仟零叁万捌仟肆佰肆拾元壹角贰分(¥:20038440.12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钟继兰、汪立华、江建军、左虎平、安颖
巢湖市槐林镇沐集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合同名称:巢湖市槐林镇沐集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主体类型:法人主体角色:投标人交易项目编号:2021AMMGZ00275
交易项目名称:巢湖市槐林镇沐集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标段编号:2021AMMGZ00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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