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北路东侧巢湖卫校部分房屋出租告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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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招标投标 巢湖分 受巢湖城市建设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租人”)委托,对位于巢湖北路东侧的原巢湖卫校部分房屋进行公开出租。
1、巢湖卫校位于巢湖市巢湖北路东侧,北邻规划中的凤凰山路,1路、18号公交车直达,交通便利。
2、出租房屋包括三层 楼1幢、四层学生宿舍1幢、六层图书馆一幢、二层浴室1幢、二层室外厕所1幢及动物**室一处等功能用房。《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人可在出租人规定的位置设置 大门和围墙,对**实行封闭式管理,**内空地、操场在租赁期内供承租人免费使用。
3、租赁房屋水、电配套设备:水电表一律设在户外,室内排水采取污、废分流制,室外污、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
5、租赁房屋权属证明正在办理中,本次出租房屋的实际面积如与房屋出租公告中公示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 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地产权证证载面积为准,不调整房屋中标租金总额。
租赁房屋规划用途为 ,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用于** 使用,不得改做其它用途。租赁期内承租人必须自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促进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有关** 及《合肥市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许可等相关证件,如由于承租人原因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1、租赁期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等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物业由承租人自行管理。
2、租赁房屋以现状移交,其余装修及相关设施、设备投入费用和实施全部由承租人承担。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需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但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者破坏房屋的结构。如有损坏或擅自改动,承租人应立即负责恢复原状,如给出租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失,承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工作及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出租人对承租人的装修、装潢部分不负有修缮义务。
因租赁房屋用于 ,承租人使用租赁房屋前须对天台、窗户、阳台、楼梯拐弯、栏杆、消防箱等处及整个建筑物等重新进行安全改造,确保不出现安全事故。改造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3、租赁期内,租赁房屋、设备设施、配套设施各项的日常维护、维修、安全管理等工作及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责,各项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6、因法律、法规或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装修、装潢所获得的拆迁补偿由承租人享有。
7、《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期届满或终止时,承租人投入的可移动的资产,由承租人自行搬离;承租人 的装修、装潢改造须保持现状不得损毁,并完整无条件将所承租房屋在10日内交还出租人,且不得向出租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均归出租人 和使用,且不得向出租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8、租赁期满,如出租人房屋不再出租,出租人在租赁期满之日30日前书面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应在租赁期满之日起10日内将承租房屋交还给出租人,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租赁期满,如出租人房屋继续对外租赁,承租人未参加竞租或参加竞租但 终未能中标,承租人应在租赁期满之日起10日内将承租房屋交还给出租人,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9、承租人须承诺 租赁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社区等单位进行计划生育、社会综治、市容管理等方面工作。
10、意向承租人应在房屋出租公告截止前到现场查看租赁房屋,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相关质疑须在房屋出租公告截止前提出。凡参加竞租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租赁房屋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房屋现状及租赁要求,出租人及合肥招标投标 巢湖分 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11、承租人须承诺完全接受房屋出租公告及所附《房屋租赁合同》的全部条款,并自《中标通知书》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在合肥招标投标 巢湖分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的境内企事业法人、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竞租。
意向承租人须在本公告截止时间前到合肥招标投标 巢湖分 二楼214室产权组登记竞租意向。
1、本公告到期后,我 与产权出租方共同对意向承租方进行承租资格评审,通过评审的合格的意向承租方取得参与电子竞价的基本资格;
2、每个标的合格的意向承租方达到两个时,我 于2012年7月17日12时前,向合格的意向承租方发出《电子竞价通知书》、《合肥招标投标 电子竞价须知》及其他产权租赁相关文件;如每个标的取得电子竞价基本资格的意向承租方不足两个时,我 将重新发布出租公告或以其他方式出租该标的。
3、合格的意向承租方在接到电子竞价通知后,须于2012年7月19日17时前到原报名地点办理《电子竞价通知书》、《合肥招标投标 电子竞价须知》、竞价承诺书及其他产权租赁相关文件领取和签署,并在电子竞价前提交相应标的的竞价保证金,方能获得竞价资格,成为竞租人。
1、合格的意向承租人须于电子竞价前向合肥招标投标 巢湖分 指定账户汇入竞价保证金(收款单位:合肥招标投标 ;开户银行:巢湖市工行巢州支行;账号:2335)。交款后凭竞价保证金交款凭证至合肥招标投标 巢湖分 一楼财务窗口换取投标保证金往来结算收据。
2、法人或其他组织交纳竞价保证金必须通过本单位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均应提交加盖银行转讫章的回单)的形式划转至上述指定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竞价保证金。
4、租赁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人缴纳的竞价保证金扣除服务费后可转为首期房屋租金。其他意向承租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承租人应按 年 个月租金10%的标准(合肥市物价局合价服[2009]216号文件)一次性向我 支付交易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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