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本级工业项目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施行
巢湖日报8月23日讯今后外商来我市市本级新办工业企业或投资工业项目,凡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除享受国家和省优惠政策外,还可享受我市在土地供应、税收返还、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方面的诸多优惠政策。这是8月15日起执行的《巢湖市市本级工业项目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中规定的。
在土地供应方面,外商来我市市本级新办工业企业或投资工业项目,优先安排用地计划,优先供应土地。工业项目用地实行协议出让,其价格不低于成本价格或基准价格的70%。在税收返还方面,外商投资工业项目或经省级以上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产业工业项目,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项目投产年度起,企业所得税“二免三减半”后,再连续5年由市财政按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地方分成的5%-20%奖励给该企业。外商新办工业企业或者工业项目,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投产年度起,连续10年,由市财政按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地方分成部分的5%-30%奖励给该企业。在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方面,外商新办工业企业或者投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度在2000万元以上的,且项目建成后年缴纳税金100万元以上的,减半收取市本级应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固定资产投资额度在5000万元以上,且项目建成后年缴纳税金300万元以上的,免收市本级应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刘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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