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城市更新(二期)项目招商引资公告
寿县城市更新(二期)项目招商引资公告
经寿县人民政府研究,委托安徽新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实施寿县城市更新(二期)项目建设。为加快推进项目实施,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经新桥投资公司研究,决定采取公开招商的方式确定社会投资方,现就招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道路包括科学路、安康大道、三星路、创业大道西延伸路段、炎光路、黄楼路、广炎路、育才路、公园路、安康路、和谐大道西段、科技大道、郑楼路、高科大道、刘岗大道等16条道路,道路总长约21918.00米,道路红线.新桥科创产业园(标准化厂房)三期项目
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60000平方米,含制造车间、综合办公楼等。
新桥综合停车场位于新桥国际产业园内, 创业大道与黄楼路交口西北侧,占地面积约为40亩,设置机动车停车位约762个。
项目资金由中选社会投资方全额投资。
(一)合作方式:社会投资方取得投资资格后,与安徽新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订《项目合作投资开发协议》,在县政府的指导下,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项目建设。
(二)实施要求:社会投资方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负责项目立项、可研等批文的获取和竣工验收合格证的获取;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项目。
相关费用采用协议方式支付。协议款项支付蕞终以甲乙双方确认的实际发生额为准、具体支付将根据开发收益资金到账情况适时调整,如开发收益未能按计划实现或收益资金未按期到账,甲方负责落实资金并按照原计划支付协议款项。
(一)项目立项时间:社会投资方需在2022年6月16日前完成。
(二)项目完成时间:社会投资方需在2025年5月底前完成。
(三)项目建设手续:社会投资方需在2022年6月底前完成。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企业,且经营范围中需有:土地整治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土地产租赁;提车场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机动车充电销售等内容。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社会投资方无不良信誉记录和违法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与投资相适应的融资和运作能力。
(五)参加本次招商无行贿犯罪记录(成交结果公示期间在注册地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查询,若该系统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六)不允许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资申请人参与本次招商。
(七)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
招商人组织评审小组对投资申请人的投资申请文件当场开封,先进行资格审查,其通过后方可参与综合评分环节。若只有一家投资申请人报名且满足招商公告各项条件的,且谈判达成一致,则该投资申请人即为中选人;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申请人报名且同时满足招商公告各项条件的,新桥投资公司将邀请相关部门组成评审小组,实行100分制计分办法,以“得分蕞高”的社会投资方确定为中选人。由招商人向中选人签发项目中选通知书。
投资申请人须在2022年5月27日17:30时前缴纳项目招商保证金100万元人民币(允许使用商业保函),通过投资申请人的基本账户汇入招商人指定账户,户名安徽新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寿县支行00495511。公开招商评审结束后,确定为中选企业的,招商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确定为中选企业的招商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二)报名地点: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四楼。
(三)资料领取:在规定时间内已缴纳招商保证金的竞标人方可领取招商文件。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寿县人民政府网站。
(一)投资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5月27日17时30分。
(二)投资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四楼。
(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招商人不予受理。
(三)招商人不接受电话、口头及邮寄报名,逾期报名或递交资料无效。
中选的投资企业,在2个工作日内与新桥投资公司签订《项目合作投资开发协议》,社会投资方中选后不与新桥投资公司签订合同或因中选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与新桥投资公司签订合同的,视为中选人放弃资格,其招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招商人另行招商。
招商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答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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