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2万元亩巢湖一地块开发主体确认!
2021年6月18日,安徽新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新华房地产有限公司经拍卖方式联合取得巢湖市CH202103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价592万元/亩。
两家公司竞买申请时承诺:若竞得该地块后,将在巢湖市注册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并承担连带违约责任。2021年7月20日,安徽新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新华房地产有限公司联合以《申请》函告我局,两家公司在巢湖市全资子公司“
”承担该地块的开发运营,现申请由该全资子公司享有和继承巢湖市CH202103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40181出让[2021]J02号)及《补充合同(一)》约定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根据《巢湖市CH202103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文件》(编号:20210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中“出让人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补充合同”的约定,现由巢湖新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安徽新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新华房地产有限公司、巢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方签订巢湖市CH202103号地块《补充合同(二)》,由安徽新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新华房地产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新华以592万元/亩竞得位于巢湖市北外环路以南、姥山路以东的巢湖市CH202103号地块,总价51462.56万元,居住楼面价5549.97元/㎡,溢价率5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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