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庐江高新区同大产业园(台创园)发展规划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安徽合肥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庐江高新区同大产业园(台创园)发展规划
安徽合肥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以下简称“高新区管委会”会申请庐江高新区同大产业园(台创园)发展规划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限从2018年8月13日起至2018年8月17日止。
项目名称:庐江高新区同大产业园(台创园)发展规划
项目内容:两个园区及周边资源调查与基础研究、总体发展策划与定位研究、生态保护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空间布局与城乡统筹规划、支撑系统规划、启动区策划与规划实施建议。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说明
为紧抓合肥经济圈发展机遇,厚植自身发展优势,县委、县政府审时度势,决定将庐江高新区同大产业园与庐江台创园融为一体,实现两个园区协同融合可持续发展,并由庐江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实施《庐江高新区同大产业园(台创园)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2、任务重。一是体现在时间的紧迫上,县政府要求在3个月内(11月底)完成项目的调查研究、草案编制和专家评审,并形成蕞终成果上报县规委会审查。二是要求规划设计单位熟悉项目规划区域及市县整体情况,据此做出优质及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项目规划范围为30平方公里,区域内含有众多河流、田地、工农业企业和村庄,地情复杂;靠近巢湖流域,生态保护要求很高,设计单位需充分熟悉环巢湖区域发展政策和环保要求等,对如何协调促进生态保护与两个园区共建共享的举措切实可行;项目规划要求编制单位熟悉同大镇和台创园现状情况,对合肥市、庐江县发展战略充分了解,在规划中能够谋划出合肥市徽州大道南延建成后,该区域发展方向与合肥市南部发展之间的有效联动的规划思路;今后根据两个园区发展形势和有关政策规定的调整,规划编制能够及时做出修改调整。总体来说,此项工作在短时间内形成规划成果任务重。因此,选择一家熟悉合肥市、庐江县情况和拥有环巢湖区域设计经验的设计单位尤为重要。
3、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编号:[建]城规编(141125),能够承担本项目。
4、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具有较多与庐江相关的规划编制实绩,并正在组织实施与项目所在地关联密切的同大镇、台创园相关规划,选择此院承担本项目规划编制工作能够蕞大程度保证同大镇、台创园区域内规划的完整性、延续性、可行性。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在合肥市承担过多项上位规划的编制工作,以及环巢湖区域规划设计和庐江县相关规划,例如:《巢湖半岛总体发展规划及城市设计》、《合芜蚌(合肥庐江)现代农业自住创新示范区战略总体规划前期编制研究》、《合芜蚌(合肥庐江)现代农业自主创新示范区总体发展战略规划》、《合肥庐江科技城总体发展规划》、《庐江县同大镇总体规划(2015-2030)》及其修改调整后的总规、《庐江县社会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具有本项目相关基础资料和编制经验。其中,《合芜蚌(合肥庐江)现代农业自主创新示范区总体发展战略规划》的核心区域就是本项目规划涉及到的台创园。庐江县同大镇总体规划(2015-2030)》的编制单位是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的二所,其后的修改调整是根据同大镇发展现状做出的更新后的总体规划。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对合肥市、庐江县整体情况熟悉,对省、市政策及地方规定理解深刻,正在组织编制的《同大镇总体规划(2015-2030)修改调整》是本次规划上位规划,需保证配套设施、发展策略以及其他各方面规划充分衔接,确保同大镇区域内各片区规划之间的关联性、延续性。
经业主陈述,论证专家经过充分讨论,形成如下意见: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头部款规定,同意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承担。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全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五河路217号
五、采购单们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地址:庐江县庐城镇移湖西路16号
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业务科(地址:庐江县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7楼业务科,联系人:严翔;联系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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