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星化工(002018)
证券代码:002018证券简称:华星化工公告编号:2009-018
与安徽省巢湖市和县人民政府签订协议书
暨公司老厂区整体搬迁及公用工程合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精细化工基地:以华星化工园为核心的方圆10.42平方公里于2007年1月19
日被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工业[2007]40号)规划为安徽省精细化工产业有
根据安徽省巢湖市和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和县人民政府”)统一规划以及本
公司的发展规划,公司于2009年6月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老厂区整体搬迁及公用工程合作的议案》,同意公司老厂区整体搬
迁,并于2009年6月2日与和县人民政府就公司老厂区整体搬迁及公用工程合作等
(1)甲方在精细化工基地内提供1500亩土地(征地拆迁费由甲方支付),用于
(2)乙方新厂区1500亩土地的规费县级收取部分一律减免,县以上办理土地
(3)乙方新厂区项目开工建设时,甲方给予乙方200亩土地指标,投产时再给
300亩土地指标,老厂区搬迁时给予200亩土地指标,搬迁结束时再给予300亩土地
指标(另外500土地指标由乙方老厂区土地置换)。
(4)乙方按市场价格为精细化工基地入住企业提供污水处理和供水服务。
(5)精细化工基地与乙方共同组建入园项目前期审核小组(精细化工基地3人,
乙方2人),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禁止加入化工基地,若园区污水处理量不足,
(6)乙方老厂搬迁后,甲方负责将老厂区工业用地变更为商业开发用地,商业
用地的开发收益用于乙方老厂区搬迁支出,商业开发过程中,县级收取的规费一律
公司新老厂区管理人员、公用工程等重复设置,尤其是“三废”处理的环保设
施利用率不高等多重因素,制约并增加了公司的管理成本。同时,公司老厂区东南
方是省级旅游景区——霸王祠,周边又是居民集中区,不仅制约了企业的发展,且
老厂区的存在也确实影响了周边居住环境和旅游环境。
因此,公司老厂区的搬迁有利有公司的资源整合,成本节约,也利有和县乌江
镇整体经济的发展和旅游价值的提升。
本次搬迁思路为:公司老厂区项目采取逐步搬迁方式,即先在精细化工基地(华
星化工园内)建设单个搬迁项目,待该项目竣工投产后再撤除老厂区该项目机械设
备等,用于下一项目搬迁之用。这样既能保证公司老厂区机械设备的综合利用,也
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和经营业绩。
本事项涉及的截止2009年3月31日账面固定资产原值19,019.40万元,净值
2,700.82万元。预计本次搬迁给公司带来损失约6,000万元。老厂区目前土地可用
面积为513亩,和县人民政府将给予办理老厂区工业用地变更为商业开发用地,商业
用地的开发收益作为本公司老厂区搬迁的补偿。
关于公司老厂区搬迁的进展情况,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1、公司与和县人民政府签署的《协议书》;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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