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你关注的巢湖大院人家项目(已拆除)置换方案公布
原标题:刚刚!你关注的巢湖大院人家项目(已拆除)置换方案公布~~~
2016年6月30日,安徽省巢湖市光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经拍卖取得巢湖市2015-2号地块,位卧牛山街道办事处境内(西坝路以北、环城路以西),面积39.02亩。
2018年3月9日,因该宗地位于巢湖流域水环境一级保护区内,巢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巢湖市住建局关于要求光明大院人家项目暂停施工的通知》(巢建管字〔2018〕6号)函告该公司暂定施工,现落实中央环保督查整改要求,已将该项目拆除完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对已缴清土地价款、落实项目资金,且因规划未批准造成闲置的,可以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置换其它价值相当、用途相同的国有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涉及出让土地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在合同中注明为置换土地”的规定。
经合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第四次主任(扩大)会议、市政府第33期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以及市政府对原巢湖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调整巢湖市2015-2号地块(大院人家项目)置换方案有关情况的请示》(巢国土资发〔2019〕68号)批示意见。
2019年5月28日,巢湖市人民政府以《关于同意安徽省巢湖市光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15-2号地块置换方案的批复》(巢政秘〔2019〕130号)批准该宗地置换方案,将位于卧牛山街道境内2015-2号(面积39.02亩)商住用地与位于亚父街道境内2017-26号(面积48.21亩)商住用地进行置换,以2018年11月24日为评估时点,卧牛山街道置换地块评估总价为17119.96万元(438.73万元/亩),拟置换2017-26号地块评估总价为17130.62万元(355.33万元/亩);该公司应向市财政补缴出让金人民币大写 壹拾万陆仟陆佰壹拾玖 元(小写 106619 元)。
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7日内致电我局(联系电线)。
监制丨枚梓 主编丨森林 编辑丨朱琳 实习丨凡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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