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不动产登记公告(姚卫国陈如英)
姚卫国、陈如英申请登记位于兴化市安丰镇新北郊村的不动产,经我分局核查,该不动产权利类型为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为批准拨用/自建房,土地使用权面积139.98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180.76平方米,用途为农村宅基地/住宅。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予公告。
对公告有异议者,请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据材料向我分局书面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分局将依法报经兴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予以登记造册,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联系地址:兴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第五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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